吴亮律师
法律分析:行使的职权不同。人大代表的职权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自己的组织,人民通过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各级政权机构;第二全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一切国家机关,包括行政司法机关;第三人民代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全国及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人大代表主要权利有:提出议案的权利;提出质询的权利;选举和罢免政权机关领导人的权利;人身特别保护权;在人大会上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的特定的行为权,包括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权利以及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
上一篇:我被考拉拼购骗了,钱还能追回吗? 下一篇:暂无